Saturday, June 23, 2012

什麽是不至於死的罪?

約翰一書五章16-17節: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,就當為他祈求,神必將生命賜給他;有至於死的罪,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。凡不義的事都是罪,也有不至於死的罪。

這節經文是很多人最不願意正視的,因爲與某個教義有明顯衝突。其實這兩句話的字面意思很清楚:不是所有的罪都使人落入地獄,因爲有的罪不至於死。爲了維持人人因罪該死的教義,解經家怎麽辦呢?一個辦法是把這句話裏的死解釋成肉身的死。可是人人肉身都會死啊,約翰說祈求以後神必將生命賜給他,意思大概不是使他肉身不死吧?另一個辦法是把退後不信、或是故意犯的罪歸類到“至於死”的罪。一個真正的信徒會故意犯罪?那叫什麽信徒啊!不要說信徒,就是不信的人很多時候犯罪都感到是沒有辦法的事。我認爲轉而不信、或是故意拒絕抵擋神纔是唯一堪稱“至於死”的罪。

馬歇爾(Marshall)的新約神學評論各卷神學思想,每部份總要歸納關於“人性和人性需要”的論述。什麽人性?他意思是指人有罪的特性以及需要救贖的問題。(順便提一句,把人性歸納為“有罪”而已不是太好。)可是他開始歸納比較的時候,就難免戴上系統神學的眼鏡了。中文譯本的560頁說,人類受到罪的轄制,面對死亡的威脅(豈止是威脅,乃是既成事實),面臨神的審判,各句都不是聖經中直接的陳述。馬歇爾列舉的支持經文包括羅一18,保羅說神的忿怒已經從天上顯明;以及約三18,約翰則說人已經給自己招來神的審判;還有約一五16-17,結論是對於保羅和約翰兩人來説,未來的審判是對於人性現存狀態(有罪)的認知,而死亡是問題的核心。--他怎麽只字不提還有不至於死的罪呢?

沒錯保羅說神的忿怒已經從天上顯明,但對象不是全人類,而是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,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。你不能看見“行不義”就想當然是所有的過犯,而不看前後文的説明---不敬虔和阻擋真理。上帝忿怒的對象是祂的仇敵,不是全人類。沒錯約翰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,但前後文說定他們的罪是因為人不信神獨生子的名,拒絕他帶來的光。事實上保羅和約翰都確定,耶穌不以其它的罪定人的罪。保羅說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(羅五),約翰則記載耶穌的原話說,“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,他們就沒有罪”(約十五)。事實上,當法利賽人指責門徒違犯安息日律法有罪的時候,耶穌批評他們沒有神的憐恤,將無罪的當做有罪(約十二)!我們讀約翰論人的罪的經文,一定要讀完全句或全段,不能掐頭去尾,只剩下“罪已經定了”,就想當然上帝是根據人的“罪性”或不完美的行爲來定罪。

其實亞伯拉罕和大衛都有罪,可是上帝因他們的信心認定他們是義人,或許我們可以說,他們犯的罪都是不至於死的罪。那個關於人人要下地獄的教義實在offensive,不利於傳福音。我先生就因爲這個堅決再不要聼福音,因爲他父親已經過世。聖經中說拒信耶穌是神兒子的人必死在罪中,因爲他們沒有贖罪祭去到上帝面前,我們就照實宣告就好,不必誇張其詞,試圖用威脅的辦法拉人信主。上帝用愛來吸引人歸向自己,我們的宣教也應該效法。

2 comments:

  1. I recommend N.T. Wright's presentation How God Became King: Why We've All Misunderstood the Gospels.

    Western Christianity has lurched between a faith based on incarnation and cross (but without 'kingdom') and a social-gospel 'kingdom'-movement (but without incarnation and cross). How can we put back together what the Gospels were trying to tell us all along? You can hear Wright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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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诗篇109:30-31:我要用口极力称谢耶和华,我要在众人中间赞美他,因为他必站在穷乏人的右边,要救他脱离定他死罪的人。

    大卫没有说耶和华已定人人死罪,包括穷乏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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