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September 2, 2016

從嬰孩洗禮談起

很多華人教會承襲浸信會的傳統--不接受嬰孩洗禮。我們認為受過嬰孩洗的人不算「信而受洗」,因此他們應該重新決志和受洗。我自己的孩子在教會長大,而教會規定她們要等到12歲,才可以自主地決定受洗!

今天我看到一段聖經,再次意識到傳統就是傳統,沒有必要當作基要真理,來反對其他教會的傳統。使徒行傳十六章31-34節說的是一個獄卒「全家」,聽了保羅和西拉講道而信主的經過,最後「他和屬乎他的人」立時都受了洗。

這位獄卒問了保羅和西拉一個很好的問題:「我應該做什麼才能得救呢?」他們的回答是「當信主耶穌,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。」現代的基督徒讀到這句話,立即會想到死後進天堂的「得救」,但我懷疑,獄卒問的恐怕不是那個意思。

在唱詩讚美聲中,監獄的門忽然因為地震全打開了,囚犯的鎖鏈也都鬆開了,他們卻沒有逃跑--這位獄卒其實已經得救了。因為在羅馬帝國,囚犯逃跑招致獄卒當罪,所以他幾乎要自殺。不過,除非那些監門立刻重新鎖上,還是有囚犯會跑掉吧?這位獄卒根本無法靠自己的力量阻止眾人藉機逃跑!只有上帝可以感動人們對保羅和西拉的禱告和讚美驚訝,對獄卒有憐憫…

這位獄卒有兩個選擇:快快去將所有的監門全部重新鎖上,抓住任何可能企圖逃跑的囚犯,或者,問那唱詩的保羅和西拉,現在應該怎麼辦?他們的回答對獄卒,恐怕也對所有的囚犯,是「當信耶穌是主」。換句話,上帝行的神蹟,上帝承擔結果,人只要信靠。

獄卒毫無疑問當下就相信了耶穌,現在我們關心的是「全家」的問題,他們個個都認自己的罪,明白耶穌從死裡復活,現在是主?故事記著說,獄卒和全家人都聽了講道。不過,你想獄卒全家人中沒有12歲以內的小孩子?若沒有,那麼這位獄卒要麼已經很老了,要麼他根本沒有生兒育女。

那個時代沒有「計畫生育」這碼事,你想「屬乎他的人」是誰呢?似乎沒有人作「決志」的禱告。考慮那時候的文化環境和女人的地位,獄卒的老婆是否有權為自己作甚麼決定?小孩子恐怕也不行。聽路加的口氣,最合理的解釋是獄卒全家,包括老人小孩,甚至奴僕,當下都跟著家主一同受洗了。34節寫著說:「他和全家,因為信了上帝,都很喜樂。」

西方文化過分地強調個人:個人與主的關係,個人得救,個人的信心和行為,個人的貢獻,個人的罪性和一切問題,這些不是完全不靠譜,但是他們忽略了關係對人的影響。華人文化多少與希伯來文化有更多的相同之處,所以我們讀經其實不必帶上西方神學的眼鏡。

上星期林教授提到希臘文法中的genitive case,很多人理解為「所有格」,其實應是「屬格」。因為西方人讀到「天國是他們的」,頭腦中可能以為是很多人都要擁有一小塊天國,其實那話描述那些人「是屬於天國的」--華人大概都不會有西方人那樣的誤解,我贊成翻為「屬格」。

我曾經提出對華人介紹福音的時候,最好把罪描述為人際關係方面的冒犯。這個建議曾在某個網上群組遭到駁斥。那些人都有點神學功底,堅持把罪看成個人本性的問題。哈,西方的神學家說的,聖經上沒有這麼說。甚麼「罪性」?看不見摸不著的。「信而受洗」很好,但不必理解成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得救負責,因為聖經上沒有這麼說。你若不同意,歡迎提出經文,我們來討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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