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February 12, 2018

關於聖經翻譯的基要事實

很多基督徒可能以為手捧一本字典就可以翻譯聖經了,沒那麼簡單。本文內容取自Ron Krueger的文章,發表在Mutuality雜誌2017年冬月號。

Ron Krueger在Wycliffe聖經翻譯協會服事30多年,從菲律賓宣教士到翻譯聖經的顧問,深知聖經翻譯對讀者理解聖經的重大影響。比如那個關於女人不可做教會領袖的辯論,就在很大程度上是掛在對字眼的理解和翻譯上。我贊成讀每句話都要顧前後文脈,才可能比較正確地理解。Krueger提出下面四項關於翻譯聖經的基要事實,是每個基督徒都應該了解的。

第一,翻譯的基本元素包括語言、源材料、和採用的翻譯方法。聖經是希伯來文、希臘文、和一小部分亞蘭文寫的,而翻譯的人不是根據某一份古抄手稿,而是從所有那些抄稿的考證紀錄匯集,仔細參考大量的註腳來翻譯的。

基本的翻譯方法有兩種:字面直譯和成語意譯。幾乎所有的聖經譯本都是介於這兩種方法之間的結果,有些版本比較偏重字面直譯,另一些版本在不同程度上偏重於最終表達出來的意思清楚易懂。

第二,翻譯不能夠(也不應該)總是按字面直譯。很多時候字面直譯是看不懂的,譯者必須猜測。舉例何西阿書7章16節,字面是「他們.回轉.不.高」,合和本翻為「他們歸向,但不是歸向至上者」,七十士譯本翻為「他們歸向那不存在的」,新譯本翻為「他們轉向巴力」,ESV翻為they return, but not upward。

所以有時候,譯者必須考慮翻出來的句說得通順,就一定要超越原文字面。另一個例子是耶穌問雅各和約翰:「我喝的杯,你們能喝嗎?」,這話翻成西非的一種語言,人們會立刻聯想到一個醉漢問另一人的話,所以需要意譯,比如「我所經受的,你能受得了嗎?」

第三,翻譯需要考慮文字和文化上的差別。舉例,馬太福音21章記了一個耶穌講的一個比喻,提到葡萄園的主人去到遠方,字面是「走去遠方的一個國家」。對菲律賓人來說,遠方的國家不在遙遠的陸地上,旅行不能夠靠走路,而要划船離開。最後他們的菲律賓聖經用的是划槳動詞來描述葡萄園主去到遠方。

在古希伯來文化裡,人的情感願望中心是在腎臟,所以聖經中有不少地方提到腎。翻譯成中文或英文就不應該直譯出來,而要按我們的文化翻成「心」或「肺腑心腸」。

第四,雖然麻煩無比,還是值得努力。南非的反對種族隔離革命領袖Manela曾說,「人所明白的話進入頭腦,而人的母語進入人心。」聖經翻譯的目的是讓神的話語進入人心。如果只是了解字句,心裡不痛不癢,怎能跟隨基督、遵守神的教導?

堅持「聖經字句無誤」教義的朋友們不喜歡經文考證學的話題,但應該面對基要事實,心裡有數。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